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我省火灾多发势头,4月20日,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学校、客运车站、机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经营性自建房、危险化学品企业、涉旅场所和文博单位等场所。
通知要求,各级安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教育、民政、卫健、文旅、文物部门要深入推进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卫生医疗机构、旅游景区、文物单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用好“查、改、罚、封、停、拘”等法律手段,全面督促整改。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提请挂牌督办;针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要采取主动上门帮扶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消防安全的痛点、难点问题。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查严处,并报告当地政府;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不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追责。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