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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来源: | 作者: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2024-08-16 | 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意义,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全力落实好各项关键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把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好地履行国资国企的新责任新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深刻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对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更好履行国有企业功能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艰巨繁重。企业兴则国家兴,企业强则国家强。国有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把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功能价值放在优先位置,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以发展的确定性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有力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效率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力破除,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一些影响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国有企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锻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

  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深刻重塑生产力基本要素,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近年来,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但同时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多、传统生产力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等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对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未来技术、未来产业布局还相对滞后。经济长期增长取决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要靠创新驱动。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不断强化创新策源,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基础上的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原则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把好方向、守正创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发挥高质量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

  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总目标。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国有企业既坚定不移做大、更意志坚定做强做优,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坚持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改革重点。站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国有企业强化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加快向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塑造能够持续创造效益的独特竞争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功能价值,高水平实现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

  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的辩证统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尊重和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把该放的放到位,使国有企业充满生机活力,创新创造的潜能充分激活;坚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底线,把该管的坚决管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健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国资国企治理现代化。

  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在落实。要自觉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重大责任,与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衔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实效。

  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构建依法履职、分类监管、动态调整、灵活授权的管理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建立投资后评价制度,坚决遏制部分国有企业盲目多元、“铺摊子”倾向。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统筹国有经济重大生产力布局,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统筹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加强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领域的投入布局,增加医疗卫生、健康养老、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增强重要能源资源托底作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整合运作和进退流转的专业化平台,有效发挥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功能和运营公司资本运作功能,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着力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差异性的精准把握。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夯实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决策基础。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支持国有企业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原创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提升原创技术研发投入占比,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从跟踪型向开创型、引领型转变。发挥国有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作机制,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优化创新生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灵活开展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对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足够包容支持。

  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国有经济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国有经济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干预,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深入推进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健全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机制,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健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健全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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